搓圓仔湯判決,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會補選?

2017.03.31 | 20:39 PM    作者 │ 老邱    報導地點 │ 花蓮縣    瀏覽次數 │ 3,648 檢舉文章
記者:邱顯明
花蓮縣玉里民代表會主席呂理忠、副主席鄧坤明,在本屆代表選舉中,因搓圓仔湯經花蓮高分院二審判決有罪,檢察官會不會上訴,成為他們會不會被解職,要不要辦理主席、副主席補選的關鍵。
玉里鎮民代表會五名代表,在本屆鎮民代表選舉中,被檢方查獲預備用搓圓仔湯的方式,搓退同選區罹病候選人李敏聰退選;讓第一選舉區七名代表候選人,如同同額選舉順利當選。
這五名代表在花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昨天花蓮高分院判決五名代表有期徒刑六個月、五個月、四個月不等,都可易科罪罰金,但各被判裭奪公權二年。由於檢察官起訴是引用罪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法條,二審法官判決是用罪刑較輕法條,檢察官是不是會上訴成為關鍵;如果上訴,案子將到三審,如果不上訴,判決即告確定,依地方制度法代表都將被解職。
據了解,檢察官如不上訴,二審判決確定,依地方制度法,這五名代表將遭到花蓮縣政府解職,因沒有超過代表11席總額數一半,且代表任期已超過兩年,依法代表缺額將不辦補選。
但主席呂理忠、副主席鄧坤明,倆人都埢入此案中,如被花蓮縣政府解職,代表會主席、副主席出缺,依法將辦理主席、副主席補選。
昨天被花蓮高分院的判決有罪的代表是主席呂理忠、副主席鄧坤明,代表邱玉林、邱顯達、鍾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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