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 教育部:校園與一般勞動場域不同

2017.03.30 | 12:23 PM    作者 │ DooChi    報導地點 │ 臺北市    瀏覽次數 │ 3,415 檢舉文章
【記者DooChi/台北報導】高教工會今天在教育部門前抗議,希望教育部長潘文忠能收回星期一接受立法質詢時稱的「兼任教師將另行修法保障」,並要求無本職及有本職的兼任教師皆需一體適用勞基法,教育部人事處專委曾逸群出面接受陳情時說,校園與一般勞動場域不同,教育部將依教師法授權修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來維護他們的權益。

星期一時潘文忠至立法院針對兼任教師擬納入勞基法一事發言時稱「各界仍未有共識」因而擬在4月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來維護老師權益。今天高教工會率領數十名民眾至教育部前抗議。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書陳書涵表示,歷經2年多來的爭取,在去年經勞動部公告要把無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內,但現在卻因教育部長的一句話就要撤掉,「校方一叫好」,如果只修訂聘任辦法,兼任教師將沒有如勞基法的保障。而潘文忠所提的教師有性侵、貪汙、教學不力等情事時,應予以解聘,納勞基法後不適任教師恐難處理,勞基法中也有明文規定可以解聘。

「全台的兼任教師與專任教師數量相差無幾」,兼任教師代表徐文路指出,但兼待教師的保障甚至不如工讀生,甚至沒有特休、產假、喪假都不能請,要請假還要自己付錢找老師來代課。

傳出將解聘200多名兼任教師的淡江大學謝姓學生代表則說,捍衛教師的工作權才能保障學生的受教權,一旦解聘老師那原本1班20人可能會變成50人,甚至連必修的通識、體育課程都會受到影響。

「目前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一事各界仍無共識」,出面接受陳情的曾逸群說,校園與一般勞動場域不同,教育部將依教師法授權修訂的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來維護他們的權益,並將在下周邀請包括高教工會的團體參加會議,修訂的辦法將送立法院備查並於8月1日上路。
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曾逸群出面接受高教工會陳情。記者DooChi/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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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 教育部:校園與一般勞動場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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