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安樂死 此生無憾
健保安樂死 此生無憾
台灣會不會立法通過安樂死不是問題,健保本身有沒有想過自己也應該考慮安樂死。
荷蘭擬擴大安樂死範圍 自認「此生無憾」的人也能尊嚴離世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1299
台灣如果能夠認真推動 透過『生命末期臨終意願徵詢』,末期的生命尊嚴可以獲得維護。生命的意義在於生命過程中如何發光發熱,而不是要壓乾榨盡,連風中殘燭都要燒盡他最後一滴油臘才肯放手罷休,你為什麼不讓他安靜的自然熄滅?
現不談某些特例,子女為了能夠持續領取長輩的18%優惠,不讓長輩死去,折磨長輩拖累健保。
陳秀丹醫師『向殘酷的仁慈說再見』書中第221頁:一旦確認病人的病情無法控制,死亡已經是無可避免,醫生會召開家庭會議,告知家屬取得共識,然後進行呼吸器、洗腎等維生設備的撤除。在很罕見的情況下,若經家屬會議仍得不到共識,醫師們還是會將維生設備移除,理由是『我們不作愚蠢的事』,『延長死亡時間只會給病人帶來痛苦,這絕對不是病人所希望的』。
陳秀丹醫師在演講中,還舉了一個紐西蘭的例子。一位慢性疾病的老太太,醫生判斷已是生命末期,撤除維生設備之後,讓病人回家作他想作的事,邀請家屬和好友到家裡來舉辦告別Party,大家溫馨的沈浸在快樂的回憶中。
可惜,這是紐西蘭的例子,這些情形在台灣不會發生,原因很多,不是一二三四五所能說清楚的。還是得試著說說看 :
一) 一方面台灣這樣的醫生不多,
二) 臨終前在醫院停留日子過久,無效醫療的健保給付很慷慨,讓家屬的口袋無感,不覺得痛 。
三) 衛生署如果勇敢的大幅駁回大型醫院無效醫療的健保申請,醫院才會改變,壓力自然就會落到家屬身上,讓長輩可以有尊嚴的離開,讓蠟燭自然熄滅。 https://www.peopo.org/news/97513
四) 台灣脫離了農業社會,臨終前回家,在家裡過世會有很多的麻煩,政府的政策配套又付之闕如,例如,病危自願出院時的醫院證明沒用,還須要聘請醫師到家裡再次親驗才能開具死亡證明,而這類醫師的素質和態度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這只是一個小例子。
五) 住家普遍空間不足,對於後事處理極為不變。社會上的殯葬習俗不改,人民面對死亡的能力和百年前差異不大。
政府最近放出風向球,有意調高醫療中心的自付額來嚇阻小病跑大醫院的浪費。你說這會行得通嗎? 小醫院看病開兩天藥,大醫院看病一開就是28 天,反正健保審核對大醫院有較大的信任或寬容,誰管你是否需要那麼多藥。陳秀丹醫師說,紐西蘭加護病房的醫師扮演守門人角色,像台灣加護病房常見的多次腦血管病變長期臥床的患者,在紐西蘭是不可能被急救的。( 陳秀丹醫師『向殘酷的仁慈說再見』書中第220頁)
小醫院掛號兩百,萬一一次沒好,兩次就是400元,一樣的錢還不如去大醫院領28 天的藥。平民老百姓算的是這個。調高自付額,就像陸客不來了,醫療中心會撐不下去,財團的大型商業醫院難道不會想到招來病人的優惠辦法? 與其如此,不如要求社區醫院掛號費降為50 元,健保另行補貼50 元,病人不須像大醫院那般一等就是幾個小時,小醫院的點數制度須要檢討,業務量增加收入才會增加。小醫院活了,大小醫院互通,大醫院的醫療技術和品質也會精進。
健保會有今日,和健保主管官員出身背景有關,不是老師就是同學,就像18 % 的制度設計,公務員圖利公務員。財團化的大型商業醫院林立,不停的擴大加床,因為收病人和開學店收學生一樣,多多益善,誰不曉得哪家醫院是健保的大胃王。倒的是健保又不是醫院。健保應該認真考慮自己先安樂死,啟用和醫療無關的新人,以企業管理的精神來經營健保的社會福利,讓福利落實在病患而非醫院手裡。
我不是醫療專業,也不希望健保比我先死。
這只是一個需要合理醫療照顧的老人的良心話。
我支持DNR,我有器官(大體)捐贈卡。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6-10-14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