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預算, 讓用路人與居民不再只能自求多福!
#社區需求如何解決?
參與式預算,
讓用路人與居民不再只能自求多福!
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雲林縣東勢鄉最近發生一起嚴重的死亡車禍,肇事原因為車速過快,以及路口視線不佳(路口位於農田區,路口視線遭住家圍牆、甘蔗田遮擋),據目擊者所述,為一台預拌車撞擊自小客車(轎車)。從預拌車司機的角度來看,他有丟飯碗趕業績的壓力,無法於每個路口都減速慢行,甚至可能無法遵守各種交通法規,此即是受商品化、原子化桎梏之不得不然,並非司機道德多麼低劣;就死者家屬而言,可能也只能「自認倒霉」,最多爭取更多補償;就附近居民而言,一樣只能人人自危、自求多福,平常只能靠每一個原子化個人自己去忍耐適應這一切,但對於如何改善交通安全問題,總體而言依舊於事無補;就這起車禍而言,車禍發生是必然,發生在哪?誰肇事?誰受害?誰同時肇事與受害是偶然,此即當人人陷入原子化狀態下之必然。
■維持原子化,不可能改善交通安全問題
這起車禍絕對不是特例,全台灣無時無刻都在發生,這讓我們不禁想要知道台灣的交通安全出了什麼問題?車禍現場周遭居民又是怎麼想的?
為此,我們訪問了車禍現場的周遭居民,部分居民認為在道路設計先天不良的前提下,只能藉由告示牌或警告標誌,讓駕駛「良心發現」、自我提醒減緩車速,然後再靠每個人自己小心、自求多福,自己要去忍耐適應這個路口;有人認為可以透過減速丘減緩車速;但也有人認為減速丘會讓老人家龍頭握不穩,反而危險,最多最多設置跳動路面即可......等等,其實每個使車輛減速的措施都各有利弊,端看這個路口的特性是什麼而定,以及需要考量會經過這個路口的用路人特性為何等因素,再經過集體民主討論才能討論出最符合多數人需求,也最有用的共識,最後再據此要求相關單位改善。
誠然,最好的方式是要求代議體制將道路設計的部分權力還給社區,但這目前看來遙不可及,務實地來看,只能先透過居民民主凝聚、集體民主討論出一個強而有力的高度共識,迫使政府重視,即便不能根治,但至少可以有相當程度的改善,如同另一個參與式預算實驗基地—麻園村新庄仔部落的成功經驗、雲林縣東勢鄉龍潭村的交通安全改善案例一般。
■要如何民主凝聚 唯有參與式預算
上述麻園與龍潭的案例證實了,只有透過高參與率、高知情率的參與式預算,將居民民主凝聚起來,形成一個強而有力、團結一致的共識,政府才會按照人民的意志做事,也才知道怎麼改善,實現比公投更直接的「直接民權」!真正將權力(power)還給人民。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