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文革草木皆兵 談民眾檢舉舉發的交通違規

2017.02.25 | 13:20 PM    作者 │ 公民記者 謝明海    報導地點 │ 臺北市    瀏覽次數 │ 5,763 檢舉文章


作者後記回應


) 三天沒開電腦,突然發現本文有很多熱情讀者的回應,可見串樓口的報導曝光率很高,感謝所有貼文回應的朋友。我一向用本名發表,也歡迎討論批評指教。這是當了十年公民記者以來受到的最熱烈回應。

) 很抱歉,不是內容精采而是【查證不實】引起觀注,特向讀者致歉。

) 查證不夠徹底當然是錯的,我也是被誤導,因為以前見過報導說有檢舉達人月入數萬,也有報導提到檢舉的投資報酬率。原來是和環保有關的檢舉才有獎金,去年某立委的建議政府並未通過。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664433 國民黨立委提案增修公路法,不管哪一類交通違規,檢舉人都可以從罰鍰中分得「檢舉獎金」,最高可能有罰金的1/10

) 因為這個查證不確實的報導,讓讀者不悅,使得公民記者四個字連帶被罵進去,也向公民記者表達歉意,大家以後要更加仔細小心引以為戒。

) 再次感謝所有回應的朋友,無論你的文字口字內容口氣,表達情緒也是言論自由的權力,應該尊重。今日作此回應之後若有後續回應將不再回應,謝謝各位。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7-03-0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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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皆兵 談民眾檢舉舉發的交通違規



不違法就不怕檢舉,這是個沒有爭議的事實。


檢舉人是否有司法權? 當然沒有,所以必須將所有舉證證據提交權責單位來替天行道,【間接開罰】。


到這個步驟都還沒有問題,問題出在政府提供檢舉獎金上面。



(  臉書圖片,徵得同意貼出,並替他隱藏身分 )



檢舉違法或舉證任何不公不義本來是很勇敢和令人佩服的舉動,可是有了檢舉獎金,檢舉行為的高尚和公義性被金錢利益給貶低,甚至被侮辱了。


如果沒有獎金,還會有那麼多見義勇為的人照樣會檢舉嗎?


讓我們用幾個例子來論這個問題:


) 在狹窄的巷弄發現違規停車,有一個人拍照舉證,事後檢舉人獲得舉證獎金,違規車輛停了一整天未見改善。另有一個完全相同的違規停車,有人打電話報警處理,違規馬上被拖吊,交通很快獲得改善,可是打電話的檢舉人沒有獎金。


) 警察執法取締超速,都會在一定距離之前設置明顯告示牌提醒駕駛人,以免落入偷拍或為了罰款設下違規陷阱的批評。這些生意興旺的地點,一般人可以架設雷達測速功能的機具照相檢舉嗎? 可拿獎金嗎? 交通違規取締的工作可以乾脆委外嗎 ?


) 交通違規檢舉人已經出現職業化現象,尤其是行車記錄器普及之後。他們很認真的用經驗加上時間,定點或跟蹤攝影,回家後在電腦上作業,擷取圖片證據,向政府領取獎金獲得你難以想像的驚人收入。他們也有風險,萬一被拍照者發現或起疑,不幸又是碰上大哥級人物停下車來引發爭執,皮肉之痛是個很貴的成本。


) 如果取消獎金,這些見義勇為的優良公民還會繼續檢舉嗎 ?


) 將帥無能累死三軍,政府職責不但推卸給人民幫他做事,還發給獎金,這些感謝性質的獎金,難道不應該由負責該路段的警察薪水中扣除嗎? 若真修法扣除警察薪水,獎金辦法還會存在嗎?


) 最嚴重的問題最後討論,用獎金來鼓勵檢舉,有如文革,將人與人之間的溫暖和信賴徹底破壞,將見義勇為的美德用金錢利益來汙染。以前,在容易超速的路段,對面來車會突然對你閃了兩下大燈,提醒你前面有警察抓超速幫你免於受罰,資深駕駛人一定有過這種同理心的溫馨經驗。


【匪諜就在你身邊】那個口號被移植到這個【賞金獵人】的行業行為上是否得當,該是林全政府審慎檢討的時候了。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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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評論 |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7.03.05 | 20:34 PM
    作者後記回應 一 ) 三天沒開電腦,突然發現本文有很多熱情讀者的回應,可見串樓口的報導曝光率很高,感謝所有貼文回應的朋友。我一向用本名發表,也歡迎討論批評指教。這是當了十年公民記者以來受到的最熱烈回應。 二) 很抱歉,不是內容精采而是【查證不實】引起觀注,特向讀者致歉。 三) 查證不夠徹底當然是錯的,我也是被誤導,因為以前見過報導說有檢舉達人月入數萬,也有報導提到檢舉的投資報酬率。原來是和環保有關的檢舉才有獎金,去年某立委的建議政府並未通過。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664433 國民黨立委提案增修公路法,不管哪一類交通違規,檢舉人都可以從罰鍰中分得「檢舉獎金」,最高可能有罰金的1/10。 四) 因為這個查證不確實的報導,讓讀者不悅,使得公民記者四個字連帶被罵進去,也向公民記者表達歉意,大家以後要更加仔細小心引以為戒。 五) 再次感謝所有回應的朋友,無論你的文字口字內容口氣,表達情緒也是言論自由的權力,應該尊重。今日作此回應之後若有後續回應將不再回應,謝謝各位。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7-03-05 20:20 =======================================================
  • 評論 | 黃英傑     2017.03.02 | 11:37 AM
    廢文~ 用點心好嗎? 用點腦好嗎? 0分
  • 評論 | Leyin Jian     2017.03.02 | 10:30 AM
    台灣公民的水準從此文章就能一清二楚,建中出來的老年人連基本的查證都不懂就算了。
  • 評論 | Hank Lee     2017.03.02 | 09:22 AM
    可悲,檢舉沒有獎金違規成癮有病要醫
  • 評論 | 嘎啦嘎啦     2017.03.02 | 06:28 AM
    麻煩資料查證清楚好嗎......檢舉是沒有獎金的,"不違法就不怕檢舉,這是個沒有爭議的事實。"你都打出這段話了,後面還寫那麼落落長的廢話幹嘛,你就只是想針對檢舉獎金做評論,可是根本沒有這件事啊。再者你以為大家真的很閒沒事幹阿,誰的背後沒有家庭沒有小孩,還不是希望大家能有更好的用路環境,用更安全的方式生活,想用檢舉獎金四個字打垮所有想為台灣交通盡一份心力的人,笑死。
  • 評論 | 林輝宜     2017.03.02 | 04:59 AM
    發這種文好意思自稱公民記者? 連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都不知道,發文之前連最基本的查證都不做,捏造這種謊言是到底被檢舉多少次,收了多少紅單啊?
  • 評論 | 許舜淵     2017.03.02 | 02:47 AM
    報導主觀意識濃厚、誤導民眾、資訊不正確 報導不用審核的嗎?素質低落╮( ´ ▽ ` )╭
  • 評論 | 撲撲批     2017.03.02 | 00:48 AM
    還是多去吸收一下現代知識吧 縱然不是記者 但在公共媒體上誤導民眾就是你的錯了
  • 評論 | 撲撲批     2017.03.02 | 00:45 AM
    龍山國小畢業。 2007/07/23 加入PEOPO 成為公民記者 我是公民,不是記者。
  • 評論 | 撲撲批     2017.03.02 | 00:38 AM
    這就是記者?? 真實的反映出台灣普遍智商低能的社會 無知前三名 當之無愧
  • 評論 | 王可昂     2017.03.02 | 00:16 AM
    公民記者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評論 | 王家翊     2017.03.02 | 00:11 AM
    所以筆者認為若沒獎金而去檢舉就是一件高尚的事情嗎
  • 評論 | Tony Kuo     2017.03.02 | 00:09 AM
    一)你自稱公民記者,是問你有尋找過你對於記者應有的認知? 二)現今資訊發達,相信檢舉有沒有獎金這一事情上網GOOGLE即知道,你自稱公民記者卻連最基本知查證步驟都不做,何以以記者自稱? 三)你撰文顛倒是非,有如紅衛兵不分青紅皂白促進對立,試問這是一良好之公民記者應有之行為?記者應為公平公正客觀報導事件,而你已帶有個人色彩,切莫玷汙記者一詞;而您也不適以評論家稱呼,應為根本顛倒是非,指鹿為馬。
  • 評論 | Tony Kuo     2017.03.02 | 00:06 AM
    一)你自稱公民記者,是問你有尋找過你對於記者應有的認知?
  • 評論 | Tony Kuo     2017.03.02 | 00:06 AM
    一)你自稱公民記者,是問你有尋找過你對於記者應有的認知?
  • 評論 | 周建鑫     2017.03.02 | 00:05 AM
    什麼時候檢舉有獎金?我一定是大富翁
  • 評論 | chie wang     2017.03.02 | 00:04 AM
    交通違規的檢舉沒獎金喔ㄏㄏ,素質爛到連google都不會用
  • 評論 | 林冠綸     2017.03.02 | 00:04 AM
    http://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922-2044-27.html
  • 評論 | 林冠綸     2017.03.02 | 00:03 AM
    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如果連GOOGLE都不會用,真是令人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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