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籲「降低政黨補助門檻應落在1%~2%之間」,而非3%!!

2017.11.21 | 16:00 PM    作者 │ 公督盟    報導地點 │ 臺北市    瀏覽次數 │ 2,580 檢舉文章
今年是解嚴滿30年,立法院於11月10日 三讀通過《政黨法》立法,其中一項新法: 政黨補助款門檻由現行的不分區立委得票率3.5%降為3%,只要超過比例,每票每年就可補貼50元。

對此,公督盟曾邀請台灣團結聯盟政策部陳嘉霖主任、綠黨賈伯楷中執委以及社民黨青年委員會呂伊庭召集人,於立法院共同召開「政黨法表決在即 降低政黨補助門檻」記者會。公督盟張宏林執行長指出區域立委候選人選舉得票數超過一定門檻後,不論當選與否都會有一票30元的補助款。但很多人卻不知道,十年前從第七屆立委選舉開始實施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後(一票投區域立委,一票投政黨不分區立委),政黨票的多寡除了決定各政黨不分區的名額外,還攸關政府每年提供的政黨補助款。

政黨法尚未修法前,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六款,以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不分區的政黨得票為標準,得票超過3.5%的政黨,可獲得每年每票50元的補助。以2016立委選舉結果而言,共有5個政黨跨過得票率3.5%的補助款門檻,民進黨每年可獲2億6854萬餘元、國民黨可年領1億6404萬餘元、親民黨可領3974萬餘元。而新增領取補助款的政黨為時代力量、新黨,時代力量可年領3721萬餘元,新黨雖無立委席次,但可年領2550萬餘元。

按照先前以3.5%的政黨得票率為標準,相當於需得約43萬票才能領取補助。這樣不公平的制度,不利於政黨多元發展,更難促進民主多元發展,應參考國外經驗,以日本為例,有5席以上議員或政黨得票率超過2%,每票補助250日元;法國則是得票率超過1%便可獲得每票1.63歐元的政黨補助款;德國的政黨得票率0.5%就可以享有政黨補助款,每票0.7歐元,得票數在400萬票以內每票以0.85歐元計算。明顯發現,現行政黨補助的條件和其他國家相比,台灣政黨補助的門檻高的嚇人,也可發現民主國家普遍對於多元政治的發展是更加友善地。

台灣團結聯盟政策部陳嘉霖主任表示,擁有8%的政黨支持率的台聯,在第八屆立法院討論《政黨法》、《選罷法》修正草案時的主張:將門檻降至1%,最重要的因素在於台灣現正處於擁有多元族群及不同立場的時期,也正處於民主鞏固時期,正有許多新興意識形態在形成,民主運作架構應保障其擁有發展的一席之地,現在的狀況下許多人的聲音是不被注意甚至無法被聽到。降低補助門檻對於台灣民主鞏固是十分重要的。

社民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呂伊庭認為,現行的體制對青年參政相當不友善,對於多元並不包容,然而在2016年的選舉可以看見有許多選票願意投給兩大黨之外政治立場較為鮮明或是擁有支持平等、公平意識的黨,希望可以使其得到應有的補助。因此社民黨立場為「降低政黨補助門檻,並將補助款上限訂為2億元」,也認為有多元的政黨才能有更民主的台灣。

綠黨中執委賈柏楷於記者會中提到,選舉是金錢的遊戲,大黨間可以透過利益交換來得到金錢的補助,然而許多不願意與既得利益者妥協政治理念的政黨則可能無法募到大額的政治獻金。以綠黨而言,在許多歐洲國家議會當中皆佔有席位,甚至有機會可以與其它政黨聯合執政,其原因在於補助政黨的規定門檻相當低,因此,只要有一定民眾的支持,便會得到國家的幫助。政黨補助款對小政黨而言可能是經濟的救生圈,能夠支持其在體制外繼續監督政治,做出一定的影響力。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在記者會最後表示,在「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理念下,政府應該要公平地讓所有政黨得以被支持,目前許多循規蹈矩的小政黨沒有合理的被給予補助。制度的高門檻阻礙了更多新興的想像,降低門檻其實不只對於立委選舉的補助,真正的立意是希望讓更多小黨可以到地方選舉扎根,進而影響台灣政治。

相對於多數黨可獲得四年巨額補助,小黨投入競選後因為票數門檻而沒有任何補助,對小黨的存續相當不利。現行制度間接限縮了小黨的參與機會,變成獨厚大黨的工具,亦非民主制度的本意。

公督盟強烈呼籲「降低政黨補助門檻應落在1%~2%之間」,所有既得利益的立法院政黨,請修訂更合理的政黨補助基準,請尊重這一百多萬張的不分區選民的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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